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4年7 月24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
2013年,全市各部门、各区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和*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优,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按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要求,以促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紧紧盯住财政资金、关系民生的重要公共资金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着力推进以构建审计监督“一张网”、开展联网实时审计为主要内容的审计创新,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组织和实施预算执行情况;二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公共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四是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作情况;五是已联网单位的联网实时审计情况;六是部分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涉及部门、单位629个,审计各类财政资金、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资金86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市级公共财政收入766亿元,完成预算105.2%,比上年增长17.8%;政府性基金收入353亿元,完成预算135.7%,比上年增长46.6%。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市级公共财政支出996亿元,完成预算98.8%,比上年增长10.7%,政府性基金支出317亿元,完成预算114.7%,比上年增长24%。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支出持续增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稳步提高,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一)对组织和实施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对市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审计了财政部门执行政策法规和预算管理情况,延伸了12个相关单位。市财政部门在具体组织2013年预算执行中,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项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缩部门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资金监管,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年初批复部门的部分专项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涉及金额19.5亿元。二是部分收入年底在财政专户中核算,没有及时缴入国库,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亿元;法院诉讼费和利息收入4171万元。三是部分项目预算结余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1亿元。
2.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按照今年的审计工作安排,审计了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知识产权局和市残联7个部门管理和使用的预算资金,延伸了57个二、三级预算单位。2013年,7个部门预算资金45亿元,其中:年初预算22亿元,年中追加23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收支不规范。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残联3个部门和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2个单位的部分非税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涉及金额1.1亿元;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2个部门通过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使预算资金沉淀在下属单位,涉及金额667万元;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残联、市公安局4个部门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市国有资产信息*4个单位存在通过往来账目核算收支现象,涉及金额3192万元。二是市公安局、市国资委2个部门和市人才考评*、市职业培训指导*、市知识产权服务*、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市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5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997万元。三是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3个部门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信息*、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5个单位的部分项目历年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重新安排使用,涉及金额1432万元。四是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4个部门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市人才考评*5个单位的房屋维修、设备购置等支出1802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五是市国资委违规向直接监管企业收取资金970万元;市知识产权局、市残联2个部门和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宝坻区质监局、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市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4个单位违规发放实物和补贴119万元;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未经审批开设银行账户92个。
(二)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1.对*城区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2012年至2013年6月,*城区共收到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4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支出。市审计局*审计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延伸审计54个资金使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压缩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资金在缩小区县间财力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报不完整,3个区未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20亿元。二是由于项目实施迟缓、市级预算下达较晚等原因,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未发挥应有效益,涉及金额5852万元。
2.对*城区旧楼区提升改造工程资金的审计。*城区旧楼区提升改造工程是我市的民心工程,从2012年2月开始实施,项目概算投资总额45.8亿元。市审计局*审计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延伸审计了8个分指挥部和施工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实施旧楼区改造工程,有效提升了旧楼区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各区财力和工程量差异较大等原因,市内6区旧楼区改造工程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涉及金额2.2亿元。
3.对住宅气源发展费和煤气增容费的审计。审计年度,市财政共安排拨付住宅气源发展费和煤气增容费3.2亿元,主要用于燃气旧管网改造、陕气进津等工程建设。市审计局*审计了燃气旧管网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工程实施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工程实施以来,累计完成旧管网改造18万米,为30余万户民用灶具更换了连接软管,有效减少了燃气事故的发生。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液化气公司等3家工程承包中标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认定,将69项旧管网改造项目分包,涉及合同金额3698万元,其中,部分项目还分包给6家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二是部分工程竣工后未及时办理决算,其中:燃气旧管网改造工程55项,内管加固防腐工程2.1万户,内管更换2.2万户。
4.对高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实施情况的审计调查。“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主要包括84个学科建设项目和209个专业建设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创新平台、教师队伍和人才培养质量等建设任务,计划投资24亿元,截至2013年6月末,已下达投资计划9.6亿元。市审计局*审计调查了15所高校投资规划项目中期管理和执行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的实施,增强了我市高校学科和专业的综合实力,对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师资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提升了我市高校的教学科研创新能力。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学科平台正在建设、吸引力不强等原因,8所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年度预算执行率低于70%,有3所高校未完成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二是12所高校未经批准,将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用于其他*教师购房补助、科研经费等支出,涉及金额3260万元。三是个别高校自筹配套资金未到位,涉及金额380万元。
5.对天津市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与市审计局共同对我市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涉及210个政府部门、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1007个项目、3031笔债务。经审计,截至2013年6月底,我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263.8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480.6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089.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积极完善借用管还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城市轨道交通和保障房等行业债务余额分别为419亿元和654亿元,这些行业偿债压力较大。二是天津汉滨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向信托机构举借政府性债务8亿元;部分区县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提供担保6.5亿元。三是部分单位将债务资金用于修建楼堂馆所,涉及金额4500万元。
(三)对公共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1.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2013年,全市五项保险基金总收入662亿元,增长12.2%;总支出599亿元,增长20.3%。截至2013年末,五险参保人数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50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493万人、失业保险278万人、工伤保险335万人、生育保险249万人,五项基金参保人数平均增长3.4%。市审计局*审计了2013年五项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金收支规模持续增长,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单位超规定范围使用资金。其中,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使用失业保险金购置信息设备,涉及金额162万元;南开区就业训练*使用转岗培训补贴支付房屋修缮费,涉及金额100万元。
2.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市审计局组织区县审计局对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和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涉及市区两级国土资源等部门,延伸85个相关单位和企业、49个街道办(乡镇)、23个居(村)委会以及130户家庭。2013年,国家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7.5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5万户。我市实际完成开工8.05万套,基本建成7.55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59万户。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和管理不到位。2个区县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71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901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4个廉租住房小区欠缴租金31万元。二是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够严格。14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境影响报批等手续即开工建设;1288套保障性住房未进行分户验收。
3.对住房公积金的审计。201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303亿元,提取金额206亿元,期末累计归集余额82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49亿元,期末累计个人贷款余额695亿元。市审计局*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不断加强公积金管理,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操作规程,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不断扩大,缴存水平稳步提高,公积金在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未发现违规问题。
(四)对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作情况的审计。
1.对地铁5号线工程的审计。地铁5号线工程建设规划于2005年10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正线全长34.8公里,沿线共设28座车站,工程概算投资总额254亿元,由地铁公司组织建设。截至审计时,到位资金178亿元,累计已使用164亿元。市审计局主要对工程资金管理和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沿线房屋征收资金使用情况,涉及23个施工和房屋征收单位。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将扩拆地块支出计入了项目成本,涉及金额28亿元。二是支付给河东区的房屋征收补偿资金,有3.6亿元被超范围使用,其中,用于其他项目还迁房工程款2亿元;出借给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亿元,用于万新庄定向安置商品房土地整理项目。三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够严格。其中:3个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开工的4个车站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四是部分房屋征收单位通过虚构征收对象、重复补偿等名义,套取补偿资金678万元。此外,河东区建委个别干部涉嫌私分房屋征收补偿款60万元,现已移送检察机关。
2.对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的审计。西站配套工程于2009年批复立项,初步设计概算95.9亿元,由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资建设。截至2013年5月,签订工程合同金额140.6亿元,累计支出98.8亿元,目前项目已投入使用。市审计局*对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部分项目代建和施工单位。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项目资本金不到位、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提高等原因,工程超概算27.6亿元。二是工程已基本完工,尚有7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对援疆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审计了2013年度我市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策勒、于田和民丰三县项目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截至审计时,和田地区开展的援疆项目共201个,概算总投资58.4亿元,已完工项目102个,正在实施项目89个,尚未实施项目10个,援疆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工期较紧,3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3个项目没有实施方案,4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即开工建设。二是2个项目的竣工决算超批复概算274万元。三是个别中标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2个项目分包,涉及合同金额368万元。
(五)对联网单位的联网实时审计。
去年以来,我市创新审计管理和审计模式,运用“制度加科技”的办法,积极开展社保等50家已联网单位的联网实时审计。通过前移审计关口、过程监督和资源共享,建立联动核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和管理漏洞,及时向管理部门提示风险,联网实时审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利用自然人数据审计,发现有11个区县27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仍违规领取补贴20万元。市民政局加大了核查力度,对10万余户住房保障家庭进行财产延伸核查,已对860户财产不合格家庭全部停发补贴。二是利用养老保险支付数据与殡葬数据、疾病控制*数据关联比对,发现全市有146人死亡后仍领取保险金的疑点,经市社保*核查,终止支付128人,追回超期支付养老待遇73万元。三是利用社保征缴数据与职业介绍合同数据关联比对,有7179人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利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关联对比,部分预算单位的34个银行账户未经财政部门审批。五是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录关联比对,有73个预算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定点采购政策。
(六)对部分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的审计调查。
*审计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集团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事项,并延伸审计调查了56个二级公司。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其中,5个企业对外投资、增资未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0.2亿元;2个企业股权投资不实,涉及金额4.8亿元;3个企业未经批准,违规核销对外投资损失,涉及金额2026万元;1个企业股权转让收入长期被受让方无偿占用,涉及金额6634万元。二是4个所属企业未经批准,低于评估价值或净值处置资产,涉及资产处置损失2843万元。三是2个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未按规定履行核准程序,涉及金额29.1亿元;1个所属企业违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涉及金额5000万元。
市政府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情况汇报,研究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就进一步搞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健全完善有关政策和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依法理财和科学管理水平。
针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处理。目前,有关部门和单位正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将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市政府于第四季度正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保证完成市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计划的衔接机制。严格执行项目评审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事中监督检查和事后绩效考评。研究制定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对确属没有指定用途或因政策变化无需继续执行的资金,应尽快清理,统筹安排使用。明确市和区县事权范围,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应的原则,调整和优化市和区县收入分配,建立健全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控财政金融风险。完善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管理、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明确管理和偿还责任。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合理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严格限定债务资金投向。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实行动态评估和监测分析。逐步将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健全举借有度、偿还有序、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三)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加大*建设项目概算约束力度,提高工程概算的准确性,从严控制超概算投资。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等制度。研究制定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细则,加强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细化项目成本核算。完善建设资金使用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实施规范、进展有序,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健全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股权投资、转让和资产处置等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法规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行为。健全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企业完善财务、审计等监督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提高依法经营和科学决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利于切实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推进联网实时审计为支撑,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审计转型和审计监督全覆盖,为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实现城市定位做出积极的贡献。